为减少图书在读者手中的逾期滞留,加速图书流通,提高图书使用率,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:
一、 到期前提醒
在规定归还日期前两天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提醒一次,短信发送手机号或电子邮箱均为“我的图书馆”中个人设置信息。
二、 逾期催还
逾期后第二天手机短信催还一次,之后每间隔四天以电子邮件形式催还一次。同时在图书馆主页OPAC系统“信息发布”栏目公布逾期催还者部分信息。
三、逾期两月后催还
对经以上催还措施后,仍有逾期两个月(60天)及以上图书未归还者,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管理办法之一进行催还。
1. 图书馆馆内电子显示屏公布违约者名单,每月更新一次。
2. 图书馆官微每月一次,公布违约者名单,督促其归还图书。
3. 信函催还。
4. 电话催还。对于长期无法催还的图书,逾期超过半年者,每学期择机电话催还,同时可将名单通报至所属单位进行善后处理。
5. 对于因出国、交流等客观原因,无法及时归还图书的情况,采取诚信机制,读者打电话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后可进行延期处理。
温州医科大学图书馆
2021年3月25日